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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他律”+行业“自律”推动互联网诊疗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2-07-26 12:59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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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解读和领会《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助推医疗机构互联网诊疗高质量发展,人民健康近日举办“2022互联网诊疗规范发展研讨”。参与研讨的专家认为,《细则》明确划定了行业发展的规范和底线,对于推动我国互联网医疗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行业内各方还需加强自律,采取有效措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以高质量监管促进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互联网+医疗”释放了巨大的潜能,医疗服务新模式不断涌现,给医疗卫生领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革。《细则》的出台也将引领医疗机构互联网诊疗高质量发展进入新阶段。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医疗信息化研究部主任舒婷介绍,互联网医院已成为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互联网医院建设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由医院主导、相关企业进行支撑服务建设;二是由企业主导、依托实体医疗机构联合建设。“依托信息化监管手段,《细则》将促进信息平台监管闭环的形成。另外,《细则》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各地方根据自身情况细化监管落地实施要求的权利,鼓励各地创新互联网诊疗的服务模式。希望在政策‘他律’和行业‘自律’双重规范下,互联网诊疗能够健康持续的发展。”舒婷说。

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学中心主任、中日友好医院发展办公室主任卢清君说,此次《细则》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诊疗监管要求,将有效保障互联网诊疗高质量发展。针对互联网医院的未来发展,卢清君建议,一要始终坚持政策指引,以包容审慎的态度对待;二要坚持创新,转化新技术,改善包括多学科会诊、互联网诊疗、人才培养、慢病管理等在内的医疗服务模式。同时,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势引进可穿戴设备、人工智能技术等相关资源,并联合第三方来进行运营。

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副主任、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副院长赵韡认为,《细则》明确了互联网诊疗、医药、医疗、技术等监管要求,强调了实体医疗机构在互联网诊疗中的核心地位,真正实现了互联网诊疗与实体机构、诊疗服务的同质化,让互联网诊疗回归到严肃医疗的本质定位,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互联网医疗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数字化改革加快互联网诊疗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印发以来,各地迅速行动、认真落实,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并取得成效,在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改善医疗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浙江省开展全省域范围的数字化改革后,卫生健康领域也统筹建设了全领域的“健康大脑”。浙江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副主任郭一说:“数字化改革和健康大脑的建设加快了互联网诊疗的发展。”他介绍,浙江卫生健康领域的数字化改革,以健康大脑为基础,聚焦智慧医疗、数字健康管理、智慧公卫等关键子领域,构建了精密智控、精准施策、精细服务的“健康大脑+智慧医疗”服务体系,形成了以个人为中心的全人群、全周期的医疗健康服务生态圈。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网络医学中心主任葛芳民说,在推进互联网诊疗的过程当中,数字化变革发挥着驱动力作用。在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智慧医疗是医院进行合理配置优质医疗资源、延伸精细化服务的重要路径。例如,我国的区域医疗中心、专科医联体,依托数字化互联网医院平台,通过“互联网+”联动机制,可以科学、高效、精准的数智赋能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能力。

信息化建设是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三大支撑之一。活动现场,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副院长孙颖对该院在互联网诊疗方面的实践探索,进行了详细介绍。她说:“每个公立医院的高质量发展都离不开信息化建设。互联网为医疗服务的提速增质提供了新手段,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创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疗技术,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智慧医疗发展。”

互联网如何助力医共体管理?福建省尤溪县总医院院长杨孝灯结合尤溪县开展互联网赋能医共体建设的探索进行分享。他介绍,尤溪县通过构建一体化县乡村医共体建设管理平台,实现上下贯通、资源下沉,促进提升医疗服务效能,更好为医院管理服务。同时,实行“七统一”模式助力医共体管理,包括统一财务管理、业务管理、药械管理、信息管理、绩效管理、中药管理、人事管理等。此外,还建设了远程心电中心、远程影像诊断中心,实现检查、临床、病理分析等远程医疗服务,促进医共体内分级诊疗落地。

多举措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一头连着行业发展,一头连着百姓健康,互联网诊疗要形成持久生命力,必须实现规范发展。

拜耳处方药事业部高级副总裁、中国市场准入部高级副总裁罗晓洁说,近年来,互联网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在5G、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推动下,“互联网+”应用场景也在不断地拓展。罗晓洁认为,从全球范围来看,部分发达国家在“互联网+医疗”方面也经历了从禁止到解禁、从探索到成熟的过程。行业发展要通过制定相关实践规范与指南,以保证医疗诊治行为的程序合法性与实体安全性。此外,关于互联网远程医疗和医保之间的对接、网上支付、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师资认定、远程医疗纠纷或事故处理方法、患者的权利维护与救济等都需要通过制定行业规范、技术规范和完善立法来加以保障。

京东健康互联网医疗事业部总经理胡亚男介绍,通过用户调研和数据分析发现,线上信息公开、易获取这些特点赋予了用户更多诊前主动选择、诊后评价申诉等权利。因此,互联网医疗不仅要在医疗质量保障、流程设计等环节要更加注重用户需求和体验,更要在医疗服务专业度、用户信赖感上多做功课。互联网医疗供给方与医疗机构、医疗专家、行业学者一起,在遵循国家政策和医疗规律的前提下,探索适合各专科、各疾病领域的互联网诊疗规范与标准将成为重中之重。

在“如何规范医务人员在互联网诊疗过程中的行为与绩效管理”互动讨论环节,中日友好医院副院长崔勇、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郑雪倩、北京积水潭医院院长蒋协远、北京医院副院长杜元太、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副院长闫勇、京东健康互联网医疗事业部总经理胡亚男就相关话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他们认为,要在实体医疗的基础上增加互联网医疗服务,强化互联网诊疗行为监管,明确互联网诊疗“红线”。以绩效激励等手段鼓励医务工作者通过互联网为患者提供便利服务。探索“互联网+医疗”的应用场景,利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强化质控监管,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促进互联网诊疗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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