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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采取紧急疫情防控措施?国家疾控局回应

时间:2023-01-12 09:31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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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月8日电 (记者乔业琼)今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第十版防控方案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有记者提问,第十版防控方案提出可以采取紧急防控措施,这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另外,地方在什么样的具体情况下可以选择采取紧急防控措施?

对此,国家疾控局传防司司长、一级巡视员雷正龙表示,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传染病在暴发、流行的时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必要时报经上级人民政府同意,可以采取一些紧急疫情防控措施,并予以公告。

雷正龙表示,新冠疫情暴发、流行的时候,可以适时、依法、选择性地采取一些紧急防控措施。在第十版防控方案中列出了一些,包括暂缓非必要的大型活动、暂停大型娱乐场所的营业活动;博物馆、艺术馆等室内公共场所采取适量的限流措施;严格管理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的场所;实行错时错峰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者采取居家办公等措施;还有教育机构采取临时性线上教学等。

“一旦疫情得到缓解,当地政府应该及时宣布紧急防控措施的解除。”雷正龙说。

关闭此页 (责任编辑:华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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