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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国家级高水平医院体系建设

时间:2023-01-04 09:32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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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医学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功能定位、组织管理、设置流程、运行管理、考核评价等方面对作出了明确规定,将加快推动我国国家级高水平医院体系建设。

《办法》明确了两个中心的功能定位。国家医学中心以推动国家医学进步为目标,聚焦重大疾病防治需求,对标国际医学科学前沿,在疑难危重症诊断与治疗、医学科学关键技术攻关、高水平医学研究与成果转化、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应对与突发事件医疗应急、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合作、中西医协同创新七个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国家医学中心代表行业最高水准,通过合作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组织管理委员会推动相应类别学科发展规划的设立与实施,带动区域医疗服务同质化发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以满足区域疑难复杂和重大疾病医疗服务需要为重点,在疑难危重症诊断与治疗、医学人才培养、临床研究、疾病防控与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医院管理、中西医协同发展六个方面代表区域顶尖水平,与国家医学中心以及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构建高水平医院网络,共同带动我国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

《办法》明确了两个中心的组织管理架构和设置流程。国家卫生健康委通过组建工作专班、技术专班和专家组加强两个中心管理。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申报审核、考核评价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技术专班提供信息系统和信息技术支持。专家组对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设置标准、申报材料复核、相应学科发展规划及成果等同行评议提供支持。国家卫生健康委按专业类别设置工作专班和专家组成员,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工作专班和专家组成员与该专业的国家医学中心相同。管理办法还明确了两个中心的设置流程,为加快两个中心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办法》明确了两个中心的运行管理机制。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依托的主体医院隶属关系不变,依托医院根据国家战略和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组织模式,建立资源整合共享、重大协同创新攻关和高效运行管理等机制。《办法》要求同一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共同组建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该类别国家医学中心依托医院轮值负责,依据共同确定的本类别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整体发展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沟通工作,共同落实发展目标。管理委员会运行机制对加快形成整合、协同的国家级高水平医院体系起到保障和促进作用。

《办法》明确了两个中心动态调整机制和考核评估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对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各自职责和运行管理情况组织年度综合考核评估。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中心予以重点支持,连续两年优秀的,第三年可免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中心进行约谈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中心资格。

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是我国”十四五“时期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两个管理办法的出台,必将极大推动我国高水平医院建设和发展,加快供给侧高水平医院体系形成,进一步促进我国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作者系国家儿童医学中心主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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