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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医疗机构药品将集中网上采购

时间:2021-03-18 09:33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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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时报记者 刘志友 通讯员 刘翔)为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品质良好、价格合理、供应及时,日前,山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研究通过了《山西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方案》和《山西省医疗卫生机构低价药品采购工作方案》,山西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和低价药品将集中网上竞价采购。

据悉,山西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按照科学评价、集体决策、阳光采购、全程监督的原则,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并鼓励其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参与。该工作组设立了咨询专家组、经济技术标评审专家组和议价专家组,分别提供相关专业技术支持与论证、主观评分投标药品、与企业进行面对面或网上议价等。

山西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实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采用“双信封”制(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参加本次基本药物投标的企业须是药品生产企业。投标企业需通过企业报名、产品网上申报、递交申报材料、药品评审、公示等流程,采购周期暂定为二年。对于在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蓄意抬高价格或恶意压低价格,向采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人进行贿赂或变相贿赂等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中标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未按合同供货配送超过两次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并对相应企业予以市场清退,两年内不得参与我省任何药品的招标采购。(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网网址为)。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必须从中标企业的中标品种中选择,并通过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药品网上采购系统”进行网上采购。以乡镇、社区或机构为单位制定采购计划,通过网上向供货配送企业下达采购订单,每月的采购订单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山西省医疗机构低价药品采购工作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实行分类采购、分类管理。对《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低价药品采购目录》内药品的所有投标生产企业,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全部直接挂网,由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与生产企业议价成交、自行结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低价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内药品的采购实行以市为单位组织议价,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统一签订供货合同、统一结算货款。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的低价药品仍由所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购。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负责采集整理挂网低价药品的议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公布一次,供各市卫生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议价时参考。省药械采购中心根据采购平台提供的数据信息,对中标企业和配送企业进行定期考核,中标品种单月供货率低于90%的进行约谈,中标品种供货率连续两个月不达80%的取消该品种挂网资格。

关闭此页 (责任编辑:华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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